現在除了DNA之外還有什么其它辦法做親子鑒定?基本上是沒有的,現代DNA鑒定技術的準確率可謂到了極致,其肯定親子關系的準確率高達99.99%,否定親子關系的準確率幾近100%。SO,不管是黑貓還是白貓,抓到老鼠的才是好貓,相比之下,DNA鑒定是目前世界公認非常準確的鑒定系統。相比以前說的滴血認親?雖然這也是用血,但只是古人傳說而已,沒有血型理論的情況下不可能靠譜的。而且古代的滴血認清不知道造成了多少冤假錯案。下面是關于滴血認清的一些方法:
【方法一:血型鑒定】
準確度:30%
我們每個人的血型是由基因(具體的說是A、B、O等基因)決定的。在ABO血型系統中,A、B是顯性基因,O是隱形基因,等位基因有六種。根據孟德爾的遺傳定律,我們可以通過父母的血型,來推算子代所有可能的血型,那些不在結果中的,就可以排除親生的可能了。舉個例子,爸媽都是O型血(OO),是兩個隱形純合子,那么親生孩子只可能是O型血;但如果爸媽都是B型血(BB或BO),那他們的孩子的血型有可能是B型或O型,以此類推。
血型鑒定的方法在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就已經出現,但它僅檢驗一個遺傳位點--即血型位點,加上其他各種因素,這種方法用于血緣關系鑒定時只有30%左右的排除率,剩下的也不能確定是否真的有骨肉之親抑或近親,顯然還是太弱了。
增強可靠性方法之一是根據多種血型系統同時鑒定,這相當于增加檢測的遺傳位點數。除了ABO血型系統,還有MN血型系統、Rh血型系統、Ss血型系統、hp血型系統可以用來鑒別親子關系。檢驗系統越多,結果越準確。
【方法二:血清分類學測試】
準確度:40%
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發展起來的血清分類學測試也可以用于鑒定親緣關系。這種測試的原理也是利用抗原抗體的特異性結合產生凝集或沉淀等現象,主要用來檢測血清內的特定蛋白。如檢驗A與B的親緣關系,用A血液中的某蛋白注入B(實驗動物)體內,一段時間后抽取B的血清(含抗體,又稱抗血清),滴入原來作為抗原的蛋白質溶液,血清中的抗體就會與原蛋白質發生特異性結合,產生沉淀。通過檢測沉淀產生的多少,就可以判斷A和B的親緣關系:蛋白質分子結構越相似,沉淀越多,A和B的親緣關系就越近。
血清分類學方法用于親緣關系鑒定時,相對血型鑒定排除率提高到了40%。但要證明你媽是你媽”還是遠遠不夠的。
【方法三:人類白細胞抗原(HLA)測試】
準確度:80%
六七十年代出現的人類白細胞抗原(HLA)測試準確性能達到約80%,結合血型鑒定,效果更加可觀。理解白細胞抗原可以從移植手術的排異反應入手:接受者和器官貢獻者的人類白細胞抗原越相近,排異反應就越小,可以說白細胞抗原決定了組織相容性。相較于ABO血型的兩個共顯性基因(A和B)與一個隱形基因(O)構成的遺傳系統,HLA遺傳系統為共顯性復等位基因,有上百種表型(而ABO血型只有四種);又由于各座位上等位基因隨機組合,人群基因型的數量足以讓每個人(同卵雙胞胎除外)都擁有獨一無二的HLA。相對于血型,HLA的高度多態性大大增強了其在鑒定親緣關系上的準確性。
我們平時說的血型,指的是紅細胞血型,僅為血型的一種分類。除此之外還有白細胞血型、血小板血型、血清型和血清酶型以及紅細胞酶型四種,上文提到的HLA和血清蛋白測試都可以歸類其中。也就是說,以上三種鑒定方法都屬于廣義的血型鑒定。
與上文小編提到的親子鑒定方法相比,現代DNA鑒定技術的準確率可謂到了極致,其肯定親子關系的準確率高達99.99%,否定親子關系的準確率幾近100%。SO,不管是黑貓還是白貓,抓到老鼠的才是好貓,相比之下,DNA鑒定是目前世界公認非常準確的鑒定系統。
之前一直和朋友去醫院,但是沒有做親子鑒定,然后去專門的機構做。
司法親子鑒定申請書怎么寫?
申請人:xxx,性別: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民族:x。
住址:
工作單位及職務:
聯系電話:
請求事項:
在申請人與××因離婚糾紛一案的審理中,申請人申請對雙方的子女進行親子鑒定。
事實與理由:
在申請人與××因離婚糾紛一案的審理中,案號xxxxxxxx因需要查清案件事實等事由,依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申請人申請進行親子鑒定。
當事人情況:
父親: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工作單位及職務,郵編,聯系電話;
母親: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工作單位及職務,郵編,聯系電話;
兒子: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
此致
xx市××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申請時間:xxxx年xx月xx日
司法親子鑒定報告是要作為法庭證據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司法親子鑒定應該嚴格遵守鑒定程序,從最初獲取檢材的時候就嚴格按照法律程序進行,這樣才能確保由此出具的鑒定報告在全國范圍內具有法律效力,能夠被法院、司法機關、律師事務所認可采用。在做司法親子鑒定之前,被鑒定人還需要做好人員的準備和資料的準備:
一、人員方面
(1)被鑒定人應由母-子-可疑父親或父母-子組成,只要求父子或母子二人鑒定者一般要求說明鑒定理由;(2)成年被鑒定人均應自愿同意鑒定,14歲以上的青少年應適當征求其對鑒定的意見;(3)被鑒定人應了解自己或近親屬有無遺傳病史,為鑒定提供參考(有遺傳病史的易于基因變異);(4)被鑒定子女年齡一般在半歲以上為好。
二、資料方面
(1)被鑒定人的身份證(或工作證)、結婚(離婚)證明、孩子出生證(或戶口)等證明身份及其相互關系的證件;(2)如系公檢法機關委托的鑒定,出具由法院、檢察院、公安部門或律師事務所簽發的親子鑒定委托書,注明父母和孩子的姓名、地址、身份證以及申請原因等。